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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政策

[建大美丽主义丽芬聚 隐私政策] 建大美丽主义丽芬聚(以下简称"本院")重视 global.drbaquo.com(以下简称"本网站")使用者之个人信息,并依据大韩民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保护使用者之个人信息。 第1条(收集之个人信息项目及方式) 本院为提供服务而收集以下个人信息: ① 在线咨询/预约时 收集项目:姓名、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或通讯软件 ID)、感兴趣之项目、期望时间 收集方式:咨询申请表、KakaoTalk、WhatsApp、WeChat、LINE 等通讯软件 ② 自动收集信息 收集项目:连接 IP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、Cookie 收集方式:使用网站过程中自动生成并收集 第2条(收集及使用目的) 收集之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: 1. 提供咨询及预约服务 2. 项目相关指导及后续联系 3. 外国患者医美旅游服务支援(机场接送、口译、酒店安排等) 4. 服务改善之统计分析(去标识化处理) 5. 依法令履行义务 第3条(保存及使用期限) ① 在线咨询/预约信息:收集日起6个月后销毁 ② 诊疗记录:依韩国医疗法施行细则第15条保存10年 ③ 法令另有规定保存期限者,依其规定保存 第4条(向第三方提供) 本院原则上未经使用者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 但以下情况除外: 1. 使用者事先同意时 2. 法令规定或受政府机关要求时 3. 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之形式提供用于统计或学术研究时 第5条(个人信息之销毁) 收集目的达成后即时销毁。 电子档案:以无法恢复之技术方式删除 纸质文件:碎纸机粉碎或焚烧 第6条(使用者权利) 使用者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。 联系方式:ppeumkku@naver.com 或 +82-2-467-1177 本院收到请求后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。 第7条(Cookie 运用) 本院为改善服务而使用 Cookie。使用者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 Cookie,但部分服务可能因此受限。 第8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 姓名:朴焕函(代表院长) 部门:诊疗团队 电话:+82-2-467-1177 电子邮件:ppeumkku@naver.com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人 姓名:郑美京 部门:咨询团队 第9条(影像信息处理设备运营) 本院为设施安全及犯罪预防目的运营 CCTV。 安装数量:12台 安装位置:大楼大厅及走廊、候诊区、咨询柜台等 摄影时间:24小时 保存期限:拍摄日起14日内 保存地点:院内服务器室 第10条(政策变更) 本政策变更时将通过本网站公告。 施行日期:2024年9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