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私政策
[建大美丽主义丽芬聚 隐私政策]
建大美丽主义丽芬聚(以下简称"本院")重视 global.drbaquo.com(以下简称"本网站")使用者之个人信息,并依据大韩民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保护使用者之个人信息。
第1条(收集之个人信息项目及方式)
本院为提供服务而收集以下个人信息:
① 在线咨询/预约时
收集项目:姓名、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或通讯软件 ID)、感兴趣之项目、期望时间
收集方式:咨询申请表、KakaoTalk、WhatsApp、WeChat、LINE 等通讯软件
② 自动收集信息
收集项目:连接 IP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、Cookie
收集方式:使用网站过程中自动生成并收集
第2条(收集及使用目的)
收集之个人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:
1. 提供咨询及预约服务
2. 项目相关指导及后续联系
3. 外国患者医美旅游服务支援(机场接送、口译、酒店安排等)
4. 服务改善之统计分析(去标识化处理)
5. 依法令履行义务
第3条(保存及使用期限)
① 在线咨询/预约信息:收集日起6个月后销毁
② 诊疗记录:依韩国医疗法施行细则第15条保存10年
③ 法令另有规定保存期限者,依其规定保存
第4条(向第三方提供)
本院原则上未经使用者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但以下情况除外:
1. 使用者事先同意时
2. 法令规定或受政府机关要求时
3. 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之形式提供用于统计或学术研究时
第5条(个人信息之销毁)
收集目的达成后即时销毁。
电子档案:以无法恢复之技术方式删除
纸质文件:碎纸机粉碎或焚烧
第6条(使用者权利)
使用者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。
联系方式:ppeumkku@naver.com 或 +82-2-467-1177
本院收到请求后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。
第7条(Cookie 运用)
本院为改善服务而使用 Cookie。使用者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 Cookie,但部分服务可能因此受限。
第8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
姓名:朴焕函(代表院长)
部门:诊疗团队
电话:+82-2-467-1177
电子邮件:ppeumkku@naver.com
个人信息保护联系人
姓名:郑美京
部门:咨询团队
第9条(影像信息处理设备运营)
本院为设施安全及犯罪预防目的运营 CCTV。
安装数量:12台
安装位置:大楼大厅及走廊、候诊区、咨询柜台等
摄影时间:24小时
保存期限:拍摄日起14日内
保存地点:院内服务器室
第10条(政策变更)
本政策变更时将通过本网站公告。
施行日期:2024年9月6日